chineselogisticslawyers@gmail.com +86 19830798418
CN EN FR

中国物流律师许可证编号:31440000051535478L

中国物流律师许可证编号:31440000051535478L

EN
打赢官司 经历很重要
Home > Winning Cases > Maritime affairs

海运提单在物流业中的举证作用

Time:2023-06-08 15:05:43 Source:Chinese Logistics Lawyers Views:1420

提单是物流业中常见的运输单证,几乎所有的物流公司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提单。了解提单的法律效力可以帮助物流公司在经营中规避潜在的法律风险。

《中国海商法》对提单有明确的定义。第71条规定:“提单是指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承运人收货或者出运货物的单证。#他承诺交付货物。

根据这一定义,提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它是承运人收到货物或将货物装上船的证明。具体情况取决于所签发的提单类型。例如,如果承运人签发收货待运提单,则表明承运人确实收到了货物,但尚未将货物装上船。作为承运人已收到货物或已将货物装上船的证明,提单可能因时间和承运人的不同而有一定的差异#行动。让我们#我们拿“已装船提单”吧!作为一个例子来解释两个不同的场景。

,

1只初步证据

《中国海商法》第77条规定:“除依照本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提出保留外,承运人或者承运人的代理人签发的提单是承运人已经收到货物或者货物已经按照提单上的规定装运的初步证据;……”换句话说,承运人可以提出完全相反的证据,证明实际收到的货物与提单上记载的内容不相符。

例如,甲方委托承运人B装运货物,B向A出具收货待运提单,A可以初步证明B已收到A&#商品。但是,当B准备将货物装上船时,发现实际已装运的货物与提单上记录的信息不符时,B无法出具已装运提单。在这种情况下,B可以提出相反的证据,要求A提供与提单内容相符的正确货物。

当然,如果承运人有合理的理由怀疑提单上记载的货物的名称、标志、包件数或件数、重量、体积等与实际收到的货物不符,或者没有适当的方法对提单内容进行核实,承运人可以在提单上加注,表明不符、怀疑的依据或无法核实。

在集装箱货物的情况下,由于承运人在提货时不拆封就无法核实货物内容,也无需增加自己的义务,所以大多数“已装船提单”。对于集装箱货物,会有诸如“据说装有”之类的注释。或“据说有重量”。


这是指承运人明确声明提单上记载的货物,包括货物的名称、数量和性质,是由托运人提供的,承运人无法确认货物是否与托运人所要求的相符。但需要注意的是,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预印的“说到做到”根据《海商法》第75条,提单上的加注通常不被视为有效的加注。


例如,在(2009)鲁民司中字1号案中,法院认为“说重”。没有明确指出差异,怀疑的依据,或无法核实。而且,该声明是事先印制的,与提单上的批注惯例相矛盾,不构成《海商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的有效批注,也不能免除承运人根据提单交付货物的义务。


1只,确凿的证据

承运人未在提单上作出有效保留批注的,清洁提单即成为承运人向提单善意持票人交付提单所载明货物的保证,任何与提单内容相矛盾的有力证据均不予接受。


《中国海商法》第77条后半部分规定:“承运人向包括收货人在内的提单善意持票人提供的与提单载明情况不同的证据,不予承认。”这意味着,即使提单上的内容与实际交货有所不同,由于托运人的原因#由于托运人的过错,承运人不能以托运人的过错为由,对提单善意持有人的权利提出异议#的错。承运人可以在赔偿包括收货人在内的善意持有人后,向托运人寻求赔偿。

例如,如果提单上写着有100箱苹果,但实际交付给收货人的数量是90箱,收货人是提单的真正持有人,那么就少了10箱。即使承运人可以提供证据证明在收货时确实有90箱货物交付,从而免除自己的责任,承运人仍然需要赔偿提单善意持有人少10箱货物的损失,并可以随后向托运人索赔相应的损失。然而,这种情况只有在提单持有人“诚信”行事的情况下才会发生。以及他们的行为是否“诚信”;往往取决于他们是否相信提单的内容,以及他们是否不知道提单与实际货物之间有任何差异。


因此,对于物流公司来说,在对外开提单时,要注意收货的状况。如有必要,应在提单上作出有效的批注,以表明货物的不符点、怀疑或无法核实的方面。同样,如果合法善意的提单持有人收到与清洁提单不符的货物,其权利受到侵犯,他们可以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积极减少损失。

,

,

,

,


,

,


Chinese Logistics Lawyers

  • Email:

    chineselogisticslawyers@gmail.com

  • Tel:

    +86 19830798418

  • WeChat:

    +86 19830798418

  • Address:

    27/F, Office Tower A, Xintian CBC Center, Futian District, Shenzhen, China

Leave a Message

Consult by WeChat

Chinese logistics lawyers

Consult by WeChat

Chinese Logistics Lawyers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 Privacy and Cookies Policy|Sitemap